親愛的民眾您好:
您113年7月29日反映「typepad.com部落客平台被禁」案,經交本局處理,辦理情形說明如下:
一、該網站因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規定,本局於113年6月13日通知平台移除違法刊登之兒少性影像,平台未依規定移除,為維護兒少權益,本局遂於7月22日依法進行限制接取(停止解析),因限制接取皆以網域為對象,以致您無法觀看該平台其他內容。
二、本局已於113年8月6日16時致電向您說明,倘對本案處理結果仍有疑問,歡迎與本局社會工作科黃社工員聯繫(電話:3368333分機2455),本局同仁將會詳細為您說明。
敬祝您
身體健康、萬事如意
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敬上
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社會工作科
社會工作員 黃珮婷
電話:07-3368333分機2455
傳真:07-3303628
地址: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
我的回覆
你好
不知道高雄市政府是根據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中 的那一條可以 進行限制接取(停止解析)
條例中 只有 限制瀏覽或移除與第四章犯罪有關之網頁資料 並非全面封鎖
謝謝
我的回覆
另外
每當有人使用我提供的網址 就會出現 限制存取的畫面 恐有妨礙我的名譽
請多考慮這樣 粗造的執法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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