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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學家巴克萊(William Barclay)說:「幸福有三個不可缺的因素:一、希望。二、有事做。三、能愛人。」
■ 有希望:
人
生充滿希望是表明生命具有很大的潛力,對自己的前途有信心。最近國際情勢的變化,經濟的衰退,社會的不安和動盪,又有中共的打壓和威嚇造成人心的不安。使
許多台灣人感到恐懼與不安。台灣人的尊嚴與價值在那裡?台灣的明天在那裡?在這種四面楚歌的環境下,教會到底能夠做什麼帶給百姓的希望?
■ 有事做:
失
業的人或沒事做的人,會覺得日子過的很慢,生活空虛。台灣社會失業率的增加成為台灣社會的另一危機。今天韓國政局的不安定,就是因為韓國總統李明博無法實
現他的競選諾言,導致百姓的憤怒和受騙感。韓國百姓為求生存走上街頭抗爭,台灣的社會似乎也面臨同樣的危機。教會處在這樣的困境和情勢,不是僅靠在野黨的
制衡,難道教會一點呼籲和聲音都沒有嗎?
■ 能愛人:
生命中有了愛,才能人變得煥發、謙和、有生氣,新的希望油然而生。有了
愛,生命有了春天,世界變得萬紫千紅。但是,今天台灣的社會變得現實、殘酷、無情。完全看不到因愛所帶來的「和諧與秩序」。貧富的差距越來越大,弱勢團體
不能得到合理的照顧,政府照顧大企業,但對於弱勢,貧窮的人只是「蜻蜓點水」。教會應該站在貧窮人的一邊,使愛能看見、能摸到。
幸福是建立在「與上帝的關係、與人的關係、與自己的關係及與環境的關係」的基礎上,今天的台灣的社會所面臨的困境,再一次讓教會去思考什麼是教會最重要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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